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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研究生2026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  发布人:杨子熙  浏览:

全体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6年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3-2025级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6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人事档案完整转入学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3.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原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学校有关文件,杜绝弄虚作假。

2.2023-2025级研究生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院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待遇)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得参评。

3.2026级研究生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以及学院评审细则开展评审。

三、评奖机构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委员会”及各专业评审小组负责积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5日-11月9日

学生提交《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9日交至辅导员处。

学生提交《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科研成果需由科研秘书认定盖章),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11月9日交至辅导员处。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学业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勾选相应成果)。

备注:(1)2023级-2025级研究生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2025年11月25日-2026年11月4日。2026级研究生参评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成果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

(2)参评科研成果需联系科研秘书进行认定。

2.学院评选:11月9日-11月20日

第一步:辅导员收集审核材料并统计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评价部分得分。

第二步:根据学院评定办法,各专业评奖小组开会并依据《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制定所负责年级研究生专业评奖细则,要求:各专业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必须告知本专业所有研究生导师参会,共同商讨本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规则,70%以上导师到会参与讨论的规则方有效(所有参会导师签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只设一至三等,最高档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学校一等奖励标准。导师负责向所指导学生进行评奖细则解释(若各专业评奖细则没有变化,公示后直接进行评定,无需专业开会)。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评审细则及评审材料进行评选,并及时向学院评奖工作委员会提交评审细则及评审结果。

第三步:“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委员会”对评奖结果及评审细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后,将拟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步:研究生辅导员将拟获奖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信息录入系统,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完成评选结果报送。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表.docx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pdf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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