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 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
三、名额情况
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名额22个定额,博士名额7个定额+1个差额。差额名额需经学校国家奖学金学术评议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阶段(9月17日-9月21日)
1.学生申请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
参评时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
2. 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
① 导师与科研秘书签字的科研成果首页复印件;
② 《2026年国家奖学金参评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各年级群内统一通知收取;
③ 其他可供参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导师审核阶段(9月21日-9月23日)
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选(10月7日前)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与评审推荐工作。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阶段(9月23日-10月7日)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选,筛选进入答辩环节的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评审。
2.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0月8日-10月12日)
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pdf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1.pdf
附件3:国家奖学金功能模块操作说明(1).pdf
附件4:202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