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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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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发布人:杨子熙  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 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和《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

三、名额情况

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名额22个定额,博士名额7个定额+1个差额。差额名额需经学校国家奖学金学术评议委员会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评选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阶段(9月17日-9月21日)

1.学生申请

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

参评时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科研成果材料有效日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

2. 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

① 导师与科研秘书签字的科研成果首页复印件;

② 《2026年国家奖学金参评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各年级群内统一通知收取;

③ 其他可供参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导师审核阶段(9月21日-9月23日)

导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操作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选(10月7日前)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与评审推荐工作。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阶段(9月23日-10月7日)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选,筛选进入答辩环节的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评审。

2.评选结果公示阶段(10月8日-10月12日)

评选后,将拟获奖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pdf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1.pdf

 附件3:国家奖学金功能模块操作说明(1).pdf

 附件4:202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研究生科研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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