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3级本科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刘成辉 李保新
成 员:翟全国 赵雪如 高 月 马育浦 崔悦怡
二、推荐条件和推免程序
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推荐条件”和“推免程序”相关要求执行。
三、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方案,结合我院学生实际,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院2023级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 专业班级 | 学生人数 | 基本指标分配 | 项目指标+绩效指标分配 |
| 公费师范 | 183 | 12 |
|
| 优师计划 | 85 | 5 |
|
| 笃学班 | 25 | 7 | 6 |
| 化创班 | 32 | 3 | 8 |
| 普师班 | 33 | 3 | 7 |
| 应化班 | 21 | 2 | 5 |
| 合计 | 379 | 32 | 26 |
备注:按照每个专业班级类型递补1人原则,确定递补学生名单,递补专业班级顺序为:优师计划、公费师范、普师班、应化班、化创班、笃学班。
四、推免工作流程
1.学院向学生解读推免条件、指标分配以及相关专业接收免试生的名额等相关政策,学院办公室提供学生成绩排名。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推免材料,提交《陕西师范大学202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及承诺书。成绩排名靠前学生如有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提交书面声明。
3.学院审核学生推免申请材料,推免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推免名单。院内公示拟确定为推免生的人选名单3天。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