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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发布人:杨子熙  浏览:

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现就我院基层团组织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团员开展理论学习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谢依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重要回信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校“学习团规团纪增强团员意识争做‘五个模范’”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团员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联系实际查找差距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下同)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结合我校“学习团规团纪增强团员意识争做‘五个模范’”教育活动,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三)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

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二级团委统筹,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详见附件1)。

(四)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

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二级团委书记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二级团委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五)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二级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二级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三、工作要求

(一)力戒形式主义

组织生活会要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要求,坚持团员主体,结合实际开展好会前自学或集体学习,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严禁搞打卡、摆拍、作秀,严禁硬性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应于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前完成,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记录(附件6)。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前年级为单位,以压缩包的形式将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结果(附件4-5)组织生活会相关照片(所有照片需原图,照片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照片序号”)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压缩包命名为“本科生/研究生-xxxx级-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材料”。


附件1: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docx 

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pdf 

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人数.xlsx

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团支部团员2025年度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6:“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指引.docx


联 系 人:杨子熙  邹雅

联系电话:18710771519  189876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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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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