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现我院正式启动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工作。2025年我院引进(补充)具有高级职务教师6人、常规补充教师5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2人。外籍教师及博士后根据学院重点学科方向发展实际择优补充,不单列计划。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补充计划
2.常规补充教师补充计划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 补充人数 | 补充要求 | 拟定岗位 |
化学 | 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 | 5 | 博士 | 教学科研 |
3.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补充计划
学科/研究方向 | 补充人数 | 补充要求 | 拟定岗位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 2 | 博士 | 教学为主 |
二、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5.具有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背景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外籍专业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专业外籍教师);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聘用。
4.专业背景符合学校的学科设置,符合相应专业的教学需求。
5.连续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四)博士后
1.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3.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潜力,已具有较高水平的业绩成果,且符合我院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聘的岗位要求。
三、 招聘程序
(一)专任教师
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见附件1。
(二)博士后
申请人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向流动站提交进站申请,经流动站、学院考察后,报学校、省博管办审批,具体程序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申请进站、办理报到程序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网址:http://rsc.snnu.edu.cn/info/1045/3510.htm)。
四、聘用方式
(一)专任教师
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职务教师按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常规补充教师(含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准聘-长聘”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二)博士后
在站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快在站满21个月可申请出站。如工作延期,延期期间薪酬待遇由学院、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五、其他说明
2025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人员须在学校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学校为新入职常规补充教师集中办理入职手续,分别为每年7-9月和12-2月。
六、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致知楼1355)
邮编:710119
联系电话:肖新军 行政副院长 029-81530733 党政办公室029-81530727
简历发送邮箱:xiaoxinjun2003@snnu.edu.cn chem@snnu.edu.cn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各类人员招聘程序.pdf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