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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佳盟  发布时间:2025-03-14 11:58:59  浏览:

各位老师: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现就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2025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28日。

基本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具体申报要求及岗位目录见附件1、附件2。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2025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30人。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8日。

基本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专业领域:中医药,微电子,月球与行星研究,智慧城市物联网以及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具体申报要求及岗位目录见附件1、附件3。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2025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2人以内。申报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23日。

基本申报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四)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人以内。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9月26日。

基本申报条件: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请拟申报有关项目的老师在申报时第一时间告知学院于佳盟老师,最晚请在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以便学院为其出具相关意见

(三)学校推荐

学校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相关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校内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项目,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同时,充分利用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引进青年人才。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三)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化学化工学院党政办、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息.xlsx

 附件3:2025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岗位信.xlsx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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