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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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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研究生肄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发布人:刘慧敏  浏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对于无意愿申请学位(毕业)答辩且未完成课程学习的超期研究生,学校将准予肄业。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6月13日至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已结束)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6月13日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liuch@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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