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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肄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9  发布人:刘慧敏  浏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校将准予肄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知。

(公示结束)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6月19日

电话:+86-(0)29-81530727

传真:+86-(0)29-81530727

书记信箱:gaolx@snnu.edu.cn

院长信箱:liuch@snnu.edu.cn

E-mail:chem@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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